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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11/6 16:16:33 点击数: 次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受理单位:市直到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社保中心402室,电话8329315)申请,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县区属用人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胜利石油管理局劳资处负责受理其工伤职工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东营市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一式一份。
②《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鉴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④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⑤发生工伤后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以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有效复印件。
具体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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