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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2017年市直单位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7/8/30 11:02:54  点击数:

根据东人社字〔2013229号及东人社字〔2014386号文件精神,为适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共为市知识产权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等7个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2名。具体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及数量见《2017年市直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登记失业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

2.城乡零就业家庭成员;

3.毕业半年后仍未实现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持有省人社厅或教育厅已发放证明证件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7.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8.失林失地农民;

9.随军随调家属;

10.刑释解教人员;

1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12.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市直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结合岗位要求及工作特点,优先安置随军随调家属及特别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时间及地点。20179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大厅就业援助服务窗口(东城东二路和南一路交叉口往西100米路南)。

(二)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报考岗位”时,要按照《2017年市直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上的“单位”+“岗位名称”的方式填写。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其他就业困难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创业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审查以系统登记信息为准)。证件办理机构联系电话可参考附表。

四、资格审查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作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通知

五、岗位待遇

一经录用,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用工双方协商确定(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六、其他

具体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确定,另行通知。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dylss.dongying.gov.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公益性岗位招聘所有环节均提供免费服务,不要求报考人员通过ATM机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账或现金支付,请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6378627    6378951


附件:1.市直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2017年市直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3.东营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站点联系方式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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