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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始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6/11/18 15:34:19 点击数: 次
近日,住建部简化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印发)中的部分指标并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一是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了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二是取消了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三是调整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四是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自今年11月1日起,市住建局将按照上述规定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市住建局 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