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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营市检察院及开发区检察院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8/1 19:34:30 点击数: 次
关于东营市检察院及开发区检察院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东营市检察院及开发区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流程安排,现将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范围:进入此次招聘考察范围的拟录用人员。
二、体检时间:2017年8月3日上午7:20前。
三、集合地点:东营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一楼(东城大渡河路与胶州路东北角)。
四、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体检项目,见附件2。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直接交付医院。
4、到达体检医院进行点名、分组,然后由负责人引领进行体检。
5、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拟录用资格。因放弃拟录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6、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3)。
咨询电话:0546-8251811
附件1:拟录用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项目
附件3:体检须知
东营市新世纪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日